老生常谈 | “学生”与“孩子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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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学校,平时尽可能不要称学生为“孩子”“小孩”,至少不要让学生听到。
可能是职业本能,可能是语言习惯,也可能是面对学生时的“下意识”,我极少称学生为“孩子”,包括对小学生。我习惯说“我班上的学生”“这个学生我教过的”“全班五十多个学生”……我对教师把学生称作“孩子”(特别是个别教师在教室上课称“娃”)感到不习惯,甚至有些反感。我郑重其事地劝同行改掉这个习惯。有一回受邀点评初中观摩课,把主要意见说完,我提出问题:为什么这八位教师上课时都称学生为“孩子们”?说课环节也一口一个“孩子们”?为什么不称“同学们”?听课教师,包括一些名师面面相觑,也许是认为我对课堂教学的认识过于生硬,甚至冷漠。每次和小学教师谈这个问题,也会引起更多的质疑或反驳。我曾劝说一位教师:你这节公开课上一直称学生为“孩子”,看来已经是习惯了,你任教二十多年,是不是一直这样?这位教师说:的确没想过,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对。再说,大家不都这样吗?
针对我的困惑,一些教师也列举前辈模范教师乃至教育家的事例,证明称学生为“孩子”并无大碍。
我有自己的思考。
为什么在学校不宜称学生为“孩子”?我认为,这样做有可能会让教师忘记自己的职业使命与责任。
有那么严重吗?可能有。
那些从家庭走出来的孩子,进了学校,学校要让他意识到自己是来接受教育的,是来改变自己的。在这里,他开始不同于家庭的学习;在这里,他不再是儿子和女儿,他将成为——人。在学校,他们接受教育,学知识,培养能力,学习思考,懂得许多人生道理。他们虽然年纪小,但如果能平等地受到尊重,便也会逐渐学会尊重别人,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。如此,当他走出学校时,他便会发现自己的精神“长高了”。
学龄前家庭教育的任务是“育儿”,学校教育的任务是“立人”。把学生当人,包含把学生当作独立的人,而非需要“监护”的孩子。家庭关系有父母和孩子,不宜曰师曰弟子;学校是人格养成之所,只有“学生”和“教师”。在学校、在课堂称“孩子”,则错位。有相当一部分学生不愿被当作孩子,因为他已经有鸿鹄之志,却被教师一口一个“孩子”喊得心灰意冷。这个年龄的学生,心里如果没有装进一些梦想和大问题,人生不会有什么大出息。欧洲的私立学校,教师有时甚至会称学生为“先生”,那往往是很郑重的提醒,提醒学生要具备责任意识、人的意识。
教育的细节体现教育意识,受教育过程中逐渐形成的“底子”,可以影响人一生。基础教育的人文起点,有可能决定人一生的精神高度。现时的教育非常重视“起跑线”,在地面竞逐,不惜像赛马赛狗一样狂奔,也许人们忘记或是不屑于思想的飞翔,因为那没有终点,也没有锦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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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儿园也不必称“孩子”,可以称“小朋友”这会让他们感觉很亲切,因为自己和老师是平等的。我上幼儿园时,记得最清楚的是老师喊我们“小朋友”,老师和同事说话,会说“等一会儿我把小朋友带过来”“我们班小朋友说有点冷”——我五岁就被别人当作“小朋友”,感觉很有成长的动力,至今记忆犹新。
读小学时,每次提到“祖国的花朵”,我们这些小男生就别扭,因为我们不认为自己是花。直到好多年后,学生在教师节称教师为“园丁”,我仍感到职业性质被扭曲,虽然“园丁”是个不错的意象。我在课上问学生:“园丁的主要工具是什么?”所有的学生都做出修剪树枝的动作,来表示花工剪。“那么,你们愿意让我剪去什么吗?”学生都笑起来。
教师把十七八岁的学生称作“孩子”,或许是缺少“育人”的意识,或许是情感替换导致的错位。总之,高中生、初中生在学习阶段被教师当作“孩子”,不利于其长远的教育发展。
每每在生活中看到寻常家庭父母宠溺子女,上小学要接送,上中学也要接送;学校组织春秋游,每年不过一两次,家长也惴惴不安;上大学也送,负责拎行李;大学毕业上班了,仍要操心,几十年来“培养接班人”,远远不止“扶上马,送一程”,而是“一直陪”,生命不息,就永远永远把子女当孩子!这样的家庭教育给社会制造了无数困难,形成社会风气后,则是民族存续的危机。有鉴于此,学校教育不能没有理智。
“母爱”与“爱”也不能画等号。爱学生,是教师的职业修养;把学生当作自己的孩子,把师生关系转变为亲情,或是在学校教育中以亲情渗透教学关系,则不妥。教师关心学生的健康,关心他们的安全,是职责范围内的事,不是替代父母责任。有些教师真的把自己当成学生父母了,一些老教师还会关注学生未来的择业、婚姻以及子女教育,我完全看不出有什么必要,虽然这些现象经常被作为师德先进事迹。
学生有感恩之心,应该肯定;但教师不能有“施恩于人”的认识。教育学生是教师的职业责任,学生是接受教育的公民,把学生当作私产,让学生背负“报恩”意识,不符合现代社会伦常。我经常听到有老教师说学生如何懂得感恩,不但逢年过节,就是平时,也经常上门嘘寒问暖,家中大小事都有学生帮忙,个别的甚至会为教师养老送终。我理解这些教师的感受,也尊重学生的选择。我只是不希望这成为教育常态。同理,学生视教师为“再生父母”也是落后意识。如果学生接受的是正确的教育,他的感恩,应当是对社会。他的老师把他教育成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,有社会责任感,有创造意识,对工作兢兢业业,在生活中是个有仁爱之心的人,这要比到老师家去“涌泉相报”有价值。
我教过的学生并不认为我冷酷无情,在他们十六岁读高中的时候,我引导他们拒绝别人称他们为“孩子”;我告诫学生离开家庭不要被人当孩子的同时,也告诉他们记住人的尊严,遇事有节制,礼貌待人,但不要向权势卑躬屈膝,除非面对逝者,不要向任何人下跪;宁可多吃点苦头,经受点挫折,也不能失尊严。我当然不认为我的教育全是正确的,但我的出发点是人、人性和人道的教育,绝对不愿意学生学习适应社会的庸俗和奴性,不愿意他们丧失人的尊严。
《乡村女教师》对我们那几代人影响很大。我记得瓦尔瓦拉·瓦西里耶夫娜走进教室时是称学生为“孩子们”的。很多教师受这样的熏染过多,浸润其间,也就顺理成章地称学生为“孩子”。教化的程式化给几代教师烙下的职业印记也许难以改变,然而职业困惑总会在想不到的时候以他们想不到的方式出现。当年的职业愿景被概念化,许多人记住的是几十年后,学生以各种荣耀的身份出现在老年的瓦尔瓦拉·瓦西里耶夫娜面前,让她看到了为苏维埃培养各种人才梦想的实现。其实,绝大多数情况下,我们的学生是社会的“普通人”,是有尊严的劳动者,是父亲们母亲们,是公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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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,多么崇高的词!
2008年,有关方面针对汶川地震中的负面新闻修改了教师职业道德条例,加了一条“教师必须对学生生命安全负责”。我的学生在作文中称赞此举,说“政府堵住了法律的漏洞,不让再出‘范跑跑’那样的败类了”。我看了很不舒服,因为这几个十七岁的学生长得人高马大,体质比所有任课教师都好,他们竟然认为自己是需要保护的弱小者,丝毫不认为他们应当有能力也有责任去帮助别人,帮助老师。在他们被当作弱小、当作“孩子”的同时,他们不可能认识到自己应当是有所作为、自立自强的“人”。
在贫苦家庭中,十七岁的儿子往往已挑起了生活重担,在旧时代更是如此。在文明社会,十七岁的学生应该要有比较强的公民意识,承担一些社会责任,不应再让父母家庭为他们的个人行为焦虑操心,他们要开始对个人的言行负责,并有能力和义务扶危济困,而不是让父母和教师为他负责。夏完淳十六岁写完《南冠草》殉国,林觉民那样的小青年写下了名垂青史的《与妻书》,《革命军》作者邹容狱中遇害时不过20岁,后世把他们奉为先贤,何曾把他们看作“孩子”?一个国家想要在世界上有地位,必须有自立自强的一代。我们也可以不去“想大问题做大事”,但至少要引导学生去正确思考个人的责任。
1923年,李大钊写下一篇《艰难的国运与雄健的国民》,认为中华民族只有靠雄健的精神才能冲过艰难险阻。中央大学原先的校训是“诚朴”,“九一八”之后的1932年,罗家伦出任校长,他提议在校训中加上“雄伟”二字。“诚朴雄伟”四字,伴随中央大学学生走过了最艰苦的抗战岁月。我常想,在民族危亡时代,“雄健”“雄伟”能让多少青少年担负起重任,也许正是他们没被看作“孩子”。
长期的计划生育政策导致很多家庭扭曲了教育意识,也让学校弱化了教育规范。现在,“三独”(学生、家长和教师都是独生子女)现象在学校变得很突出。全是从“孩子”长成“大孩子”的,虽然做了父母,做了教师,仍然难脱“受保护”的意识,仍然缺乏独立担当的公民责任。面对职业责任和社会责任,很多人即使勉力支撑,也不可避免地遇到较多的困难和困惑,如果他们能早一些有独立意识,有面对困难的勇气和能力,很多困难也许就不会出现,或不至于变得复杂。
教育细节往往是社会文化的体现,无数这样的细节合成“教育”,人从童年起在这样的细节中(在家是“孩子”,在社会被当作“孩子”,在学校、在教室仍被当作“孩子”)生长,“学生”意识会不会变得淡薄?但愿我是杞人忧天!
当我们说“孩子”时,我们会想到爱;当我们称“学生”时,也许能更多地想到教育的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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